新疆吐鲁番市
六、国际交流
依托“一带一路”战略,作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首批试点8所院校之一,针对赞比亚中资企业和当地社会需求开展职业教育和员工培训,架起了通往世界的立交桥,学院六名教师分两批赴达赞比亚接受援教培训,同时承担有色金属行业在赞比亚企业员工有关选矿和冶金专业的技术培训。
七、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3、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3800元、二等每人每年3200元、三等每人每年2600元。名额分配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等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7、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14376
官方网址: http://www.bym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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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西地区(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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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陇东地区(庆阳、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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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陇南地区(天水、陇南、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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