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在全国计划招生1466人,其中广东省1173人,广东省外293人(招生计划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在广东省外,“理论类”、“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注:(1)招生专业、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根据我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课程教学要求,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请考生慎重报考。
(3)各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gzarts.edu.cn或官微gafa_zs查阅。
(4)面向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①“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②“理论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专业:“首选科目仅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③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④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