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将来从事专业相关领域工作;高度认同我校“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和“国民表率、社会栋梁”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省份试点招生。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哲学 | 文史类 | 不限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 文史类 | 不限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
历史学 | 文史类 | 不限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