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思源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上海交通大学将为勤奋上进的农村学子提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承担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践行“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之校训。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思源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 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思源计划”安排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校本部及医学院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审核通过人数、往年报考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编制高校专项分省计划。招生专业以理工类和医学类为主,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 网上报名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本次报名简化相关流程。请同学们于2021年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志愿。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无需上传申请表。
考生类型应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考生科类或选考科目需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 初审
5月20日前,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有关省(区、市)将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 复审
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复审。审核结果预计于2021年5月底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同时获得我校“思源计划”校本部和医学院的报考资格。
4. 录取
请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高考,并在高考志愿中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应批次填报我校校本部或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