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少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以及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bkzsw.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