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21〕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部署和...
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我省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考生名单并发给各市,各市再将名单信息分别发送所辖县(市、区),据此开展资格审核工作。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21年高校(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考生本人在《审核表》规定的地方签字确认后,连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学籍所在中学进行初审(如申请人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学校初审确认考生提交的材料信息无误后,由学校负责人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资格审核承办部门审核,同时在学生本人所在中学公示3个工作日。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对学校上报的《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各市教育(教体)局汇总并复核所辖县(市、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所在市县、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学校),复核通过的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于5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纸质版需加盖市教育(教体)局公章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307室(联系电话:0531—81916021),电子版通过内部工作渠道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信息与高考报名系统数据进行校验,校验无误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1年底。
2.地方专项计划。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审核表》,考生本人在《审核表》指定区域签字确认后,于6月30日前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资格审核承办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提交材料为《审核表》、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审核完毕后,将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各市教育(教体)局汇总并复核所辖县(市、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复核通过的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于7月1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纸质版需加盖市教育(教体)局公章邮寄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子版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阳光数据平台(http://ygpt.sdzk.cn)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后,组织投档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