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tp://www.imag360.com" target="_blank">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三)山东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按进档且符合专业要求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四)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按专业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的一律使用英语授课。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招生办将会同教务处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核实,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