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云南、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四川、重庆
美术学(师范):云南、山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四川、重庆
动画:云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南、河北、陕西、贵州、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
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录取规则:
“美术学(师范)”专业,省内认可美术学类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省内认可设计学类统考专业成绩,省外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分文理、含照顾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