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该省投档成绩(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该省无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含特征成绩加分)×30%+专业成绩×(750/300)×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录取。),如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区、市)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