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考试办法
(一)山东省内
1、设计美术类、书法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山东省2023年相应类别(美术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舞蹈类(艺术舞蹈)、文学编导类)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史论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
(二)山东省外
1、设计美术类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史论类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
3、书法学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书法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4、表演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表演类(服装表演)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二、拟定招生专业
三、其他
(一)2023年招生省份、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或我校官方网站。
(二)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省统考要求、录取原则等相关信息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和报考指南,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
(三)本方案发布后,教育部或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招生政策有调整的,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另有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等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具体招生情况将另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