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招生专业:设计学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中韩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 招生...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中韩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上海、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黑龙江
录取规则:使用各省(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专业间无级差分。折算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折算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折算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