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生领到试卷(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终了铃响后,书写(填涂)姓名、考生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9.乐理和听写笔试为合卷同堂考试,须在统一的答题卡上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指定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凡答题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卷(题)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待监考员清点试卷(题)、答题卡和草稿纸无误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室;考生不得将考室内所发放的物品[含试卷(题)、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室,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