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已经完成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要求的最低控制线。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第六章录取规则
2024年采用艺术类统考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采用相关省(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相关省(市)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七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