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复查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立即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
学校与世界上20个国家及地区49所高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在教学、科研领域达成了多层次的合作构架。同意大利、法国、英国多所美术学院举办联合培养项目,包括教育部审批的“3+1”本科双学位合作办学项目以及校际硕士双学位项目、校际国际交换生项目。
十一、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简章依据《天津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制定,其他所有宣传如与本简章不符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天津美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招生情况咨询电话:022-26241719、26242184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美术学类(绘画类)、设计学类(设计类)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其他专业不招收该类考生,报名时间、专业考试方式等要求与普通本科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