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视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视奏能力,演奏的音准、节奏及对不同旋律技法的现场表现能力。
考试要求:
(1)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视奏试题一首。
(2)板鼓专业考生使用锣鼓经谱视奏,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使用五线谱视奏,其他乐器考生使用简谱视奏。
4.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读谱能力,以及音准、速度、节奏、力度、表情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考试要求:看谱即唱,视唱单声部旋律,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使用五线谱,其他乐器考生使用简谱。
5.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
考试要求:笔试,考试时长 90 分钟。主要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 年出版。
注:
1.民族打击乐考生用板鼓演奏的越剧唱腔作品考试曲目,都须自备越剧唱腔作品伴奏用 u 盘和 cd 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 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伴奏带中不得出现板鼓的演奏,考试时如遇移动 u 盘和cd 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奏。其他乐器须做无伴奏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