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8号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