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4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进行,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他信息。各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三)高考报名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合)或艺术类(物理科目组合)生成对应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核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办法,会同公安、退役军人事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核,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核与比对,以及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