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参加我省2024年以下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下同)的考生;
2.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含参加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的考生;
3.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含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免试生,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的考生;
4.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或免试)以及单独录取的考生,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物理卓越计划(北京大学)、物理攀登计划(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单招和消防单招等;
5.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6.西藏内地班等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规定,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我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