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有关名词解释
3.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4.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5.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基本情况登记表
6.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7.中等职业学校考生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8.社会类考生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9.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0.自治区2024年残疾人报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
11.中学校长责任书
12.自治区2024年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13.自治区2024年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附件1: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
为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统筹各级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宗、卫健、医疗保障等部门具体实施。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认真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期间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各地(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普通高考报名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及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和高中阶段实际就读情况的核查,将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核查情况作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相关纸质材料的电子信息化。
(二)公办普通中学、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职责
1.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三年高中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