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美术统考)是面向海南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专业招生。美术统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表现能力、观察能力、技法运用能力以及艺术审美修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素描、色彩和速写。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50分。
评卷时各科分别使用百分制,考生总成绩=素描成绩×100%+色彩成绩×100%+速写成绩×50%。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素描
1.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头像
2.考试形式:根据考题提供的人物图片与规定内容进行表现。
3.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点提供),限用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4.考试时间:15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画面构图、比例;(2)人物形体结构、透视、空间;(3)素描理解能力和表现技法。
5.评分标准
(1)a类卷(90-100分)
①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②造型准确,有良好的表现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③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很好地表现;
④画面素描关系准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2)b类卷(80-89分)
①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②造型准确,有良好的表现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③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正确,并能完整地表现;
④画面素描关系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