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为200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
声乐主科考试,可进行20秒的伴奏试音,调至合适音量后,伴奏音乐从头播放。多段歌词只演唱一段,反复部分不唱,直接进入结尾,声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器乐主科考试,考生应提前自备乐器(除钢琴外),且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调音须在候考时完成。考试时曲目重复部分只演奏一遍,时间较长的曲目,可选择能够展示考生水准的片断组合演奏。打击乐器(板鼓、排鼓、小军鼓、架子鼓)考生可自备伴奏录音和播放设备(不得使用手机),其他乐器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录音。器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考场有倒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5.候考期间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