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30分
练耳
笔试
50分
乐理与音乐常识
笔试
20分
四、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预计202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登录指定网站自行查询本人专业统考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也可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申请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加盖公章。
若考生对查询到的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成绩查询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查看复核结果。
五、考生应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面试科目在本人考试时段起始时间前30分钟到考场候考。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等,考试现场不再接受补报。
3.音乐学专业的声乐科目考试不限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美声和民族唱法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带考试曲目的乐谱;通俗唱法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自带u盘且u盘中仅储存有考试所需3首伴奏音乐,其中自选1首、其余2首现场抽唱1首)。
4.练耳、乐理与音乐常识科目考试采用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
5.笔试科目(练耳、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面试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视唱)严格按规定时段进行考试,迟到或误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进入考场后须考完所有应考科目后方能离开考场。
6.考生在专业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化浓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高于5cm以上的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