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报考学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学校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学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