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①校考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加分不计入高考文化课成绩。
②校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无单科成绩要求。
③文化过线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控制线高低排序;如仍然相同,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④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二)不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
包含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绘画、绘画(学校美育)、中国画、雕塑、摄影10个专业(方向)。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