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2025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使用各省(市)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其投档规则按照我校分省招生计划进行100%投档。对于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学校予以录取;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考条件。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九、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2.本简章及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