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级差法:是在高考录取时,由学校对已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录取的一种方法。学校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通俗来讲,投档只是录取的前提,投档之后还需要进行专业录取,只有被具体专业录取,才是真正录取,否则就会被退档。在进行专业录取时,采用等级级差法的学校会根据所有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折算出每个考生的等级级差分,再根据投档分和等级级差分之和进行排序。进档考生按照新的排序,根据填报的专业进行顺序录取。举例说明:某学校采用等级级差法,等级级差分规则为:每个A+,加2分;每个A加1分。
A考生投档分为360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A、B+根据该学校等级级差分规则:该考生可获得1分等级级差分,排序总分为361,B考生投档分为359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A+、A根据该学校等级级差分规则:该考生可获得3分等级级差分,排序总分为362,B考生将会优先于A考生进行志愿专业的录取各学校采用的等级级差分规则并不完全一样,考生在填报时可以通过咨询会、电话、网站、简章等形式了解目标学校的等级级差分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