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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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3. 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校考总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成绩计为60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4. 校考成绩计算方法
学校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 注:笔试成绩满分和面试成绩满分各占学校考核成绩满分的50% )
5. 防疫要求
(1) 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考生应持续做好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回顾、监测与记录,做到健康备考。考生来京及来校均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2) 考生应主动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特别是北京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服从疫情应对处理措施。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3) 我校强基计划考场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有关入场要求我校将在考前及时发布。
如遇疫情影响,我校将对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具体测试内容、安排和适用考生范围由学校依据疫情形势,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决定,并于考前发布,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参加相关测试环节。
(六)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类考生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二类考生
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