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进出考点(详见考点示意图),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他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在进入考点前自行托管保存。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为顺利通过安检,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
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五)笔试
1.考生在参加听写、乐理科目笔试时应按照《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从相应校门口进入学校,根据路标指引到相应考点门前排队。开考前45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