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教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教师进行复检,确定无违规物品后,方可入场。
3.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或中性笔、2b铅笔、铅笔刀、无封套橡皮等)及相关证件。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放在座号单旁,以便进行身份查验。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4.考生拿到答题卡、条形码、试卷、草稿纸后,应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核对条形码上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是否与《准考证》上一致;如遇条形码分发错误或答题卡、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老师;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答题卡、条形码、试卷、草稿纸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贴条形码区”栏框内。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护好答题卡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或涂改。凡因答题卡上条形码粘贴错误、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情况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试开始哨响后考生方可答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中性笔进行主观试题答题,2b铅笔填涂客观试题。答题卡填涂时须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能折叠答题卡或在书写过程中造成答题卡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