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
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生。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