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扎实推动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实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资助体系,制订了《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辽宁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对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对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家访慰问等资助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学校设立各种奖助学金共16项,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500元/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年;启航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启航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另外,学校社会资助项目还有希杰班优秀奖学金、本溪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爱心献血助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中国电信奖学金、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奖学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