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评人员选聘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评人员推荐,推荐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无考试招生不良记录的在岗人员参加统考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高校推荐的基础上将符合要求的各专业统考考评人员信息纳入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并选聘教师参加专业统考考评工作。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评委身份,不得在培训机构参与授课培训;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评委“黑名单”制度,对于瞒报、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考评人员,将列入违规评委“黑名单”,终身不得再参与考评工作,并建议所属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评委专家库内考评人员参加外省专业统考考评工作前,须征得考务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同意。
3.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查询本人各科类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均保留2位小数。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办理成绩复核登记手续,复核完成后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高校校考成绩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自行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事宜按照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4.分数线的划定
我省各艺术类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各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参加高校校考的考生其省统考成绩需达到校考合格线。招生高校应按时通过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招生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类别(子科类)的对应关系,及时公示考生,并指导考生选择报考与本人省统考成绩达到校考合格线的子科类相对应的招生专业。
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学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定该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每校同一专业在川招生只能对应一个科类,具体对应情况需高校与我省确认一致后才可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