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2024年起,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六)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手机等通讯设备严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八、其他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和各承办院校网站发布的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