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做好艺术统考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各地要参照《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广大考生要增强防疫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考试前,考生要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和要求,尽量不要出省,在外地的考生原则上应在考试前十四天返回湖南省,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卡、行程卡绿码。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湘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要根据考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替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湘教考监字〔2021〕21号)的要求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有关违规考生的告知书(存根联)、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证据材料等,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纪检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其所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