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在县级招办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6、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市、县(市、区)招办、报名点(站)和考生单位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对报名考生进行培训,并如实告知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的严重后果。严格要求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身份证信息的校验,仔细核对,采集数码照片工作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更正,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由县(市、区)保存5年。考生的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是招生部门与考生联络通报情况的主要途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在高校录取结束前不要随意停用或改号,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考生姓名等关键信息在高校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改,以免影响考生入学注册。同时考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个人登录密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人,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自己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遗留问题,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纪律教育。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报名点(站)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使每一考生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