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考生须经过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考生在参加校考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学校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四)成绩查询
1.学校将于4月中下旬在网上发布成绩。
2.考生可登录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
3.合格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我校将不再邮寄。
4.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
(五)补充说明
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及时在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组织校考,录取原则如下:
1.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
3.取得校考合格证。
4.按照校考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