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⒉录取办法
校考合格生源中,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依据校考成绩排序录取。校考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
⒊文化课相对成绩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使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计算。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使用标准分。
若有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四)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⒈我校在进行校考专业录取时所使用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⒉我校校考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六、华侨港澳台招生
(一)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