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校专业考试中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按作弊处理,并通报省级招生教育考试机构,3年内禁止报考(不予录取)中央美术学院。
(二)在我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取消其相应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奖励待遇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设综合类、专项类、教学类、院系独立类等多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本科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九、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学费标准:8000元/学年。
2.(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国内学费标准:45000元/学年;第三学年需缴纳中、法双方学费,法方学费按法方学校收费标准缴纳。
3.其他院系学费标准:15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望京校区和燕郊校区住宿费标准900元/学年。
2.上海校区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
十、其他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中央美术学院新生入学复查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在任何省市、任何中学建立生源或生源培训基地。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未经我校授权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