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 (一)高校全称:辽宁大学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蒲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沈阳崇山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阳武圣校区(辽宁省辽...
②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5.关于录取规则中专业课成绩的说明
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对应省统考专业(专业方向、专门化)合格成绩。
6.关于高考加分的说明
在录取中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8.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024-62202299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