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专科夏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云南省、甘肃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七个省(区)招生;春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招生。各省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2021年各省招考院公布为准,经过各省招考院审核通过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专业与计划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