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资格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办法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按“网络初试+现场复试”模式组织校考,校考类别分“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最终按“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发放校考合格证。考生初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复试。请考生认真理解报考方式及专业录取原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报。
1、初试
(1)考生选择“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其一进行报考,不能兼报;
(2)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校考类别,报名确认成功后,校考类别不能修改。因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导致校考类别选择错误,或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校根据各校考类别的报名总人数,分场次组织网络远程考试。
(4)初试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也不作为专业录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