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三:命题创作(满分:15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根据试题提供的素材和要求,提取相关信息,进行创意构思,灵活运用具象绘画为主的艺术语言表现主题创意、人物组合、场景组合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根据试题要求完成相应的构图构思与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织的绘画创作。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画幅:8开。
4.考试时间:1小时。
5.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①铅笔、炭笔、水粉、水彩、马克笔,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禁止使用色卡;
②画板、画架,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6.评判标准:
①画面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按给定的元素和主题进行绘画创作,不偏题;
②画面完整,构图合理,创意新颖,主次关系处理协调,绘画表现力强;
③画面组合及节奏得当,画面生动自然、比例结构准确、造型富有美感、色彩关系协调;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设计类考试大纲
(一)素描(满分:15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构图、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综合认知,以及兼顾具象写实和抽象构成的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2.考查范围:人造物、自然物。
3.画幅:8开。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①黑色铅笔、炭笔和橡皮,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铅笔、炭笔,禁止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
②画板、画架,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6.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画面组织和构成能力;
②塑造严谨,物像形态特征明晰,形体比例、结构及透视准确;
③表现丰富,主次关系、黑白灰关系、空间层次、体感质感等关系处理得当,具有较为深入的细节刻画和表现能力;
④画面完整,体现精心细致的组织与绘制并达成最终画面的完整性;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