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对色彩调性、色彩关系的把握,能够以一定的主观认知来组织和设计色彩,具备较好的艺术处理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画幅:8开。
4.考试时间:2小时。
5.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①水粉、水彩,不得使用丙烯、油画颜料、马克笔等其他颜料或材料,禁止使用色卡;
②画板、画架,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6.评判标准:
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构成意识和组织能力;
②构图合理,画面完整,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和空间等关系,有较强的刻画能力;
③技法生动得当,有一定的主观性艺术表现力;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考试科目三:设计基础(满分:15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文化、传统与日常生活的观察力和认知力,能够针对特定主题并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呈现在文化创意、形式构成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养。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图形元素。
3.画幅:8开。
4.考试时间:2.5小时。
5.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①铅笔、炭笔、签字笔、水粉、水彩、彩色马克笔,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禁止使用色卡;
②画板、画架,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6.评判标准:
①准确理解主题进行设计创作,不偏题跑题,以给定元素作为画面主体,创意新颖独特,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②构图完整,图形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组织合理,画面的主次、疏密、节奏等关系把握得当;
③表现手法丰富且适宜,能够呈现一定的视觉风格、形式语言和艺术审美;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
(一)考生须严格按规定自备考试用具,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考试用具,各科目可自备考试用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