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外来人员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报名参加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3.报名时已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可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
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现实表现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身体和心理健康,通过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选拔预考。
(六)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获得文化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等考试招生类型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补报名的条件。
1.学籍在区外的广西户籍考生(户籍一直在广西或原籍在广西且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户籍转回广西的),因学籍所在省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函件协调回我区参加高考的,可申请参加补报名。
2.因参加全国或国际体育大赛等特殊情况错过了正式报名时间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错过正式报名时间的退役军人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