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报考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区内高校继续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相关工作不得与教育部、自治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等相违背。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及统考通知单发放
高考报名确认完成后,考生可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参加高校校考报名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使用的《专业统考通知单》须考生本人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