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对于已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或使用我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鼓励相关高校2023年继续采取相同招生办法。
三、规范考试管理。我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组织管理方式,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参加美术类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实行校考。统考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办高校具体实施;校考由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规定组织,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要认真落实诚信考试制度,在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作品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要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措施,严防考生替考。笔试、面试均应通过随机方式编排考场、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场管理,严防试卷错发,对考生考试过程和监考人员监考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组织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各高校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命题及评分等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要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采用新技术新手段选拔人才的能力。要积极推进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评委遴选的地区和高校范围。高校要积极落实校外评委制度,校外评委所占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每组考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有条件的高校可进一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