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舞蹈学类
1.考试时间
舞蹈基本功、模仿与即兴、自选舞蹈表演(12月22日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
(四)播音与主持类
1.考试时间
自备文稿朗读、才艺展示、指定稿件创作、即兴表达、即兴主持(12月22日起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拉萨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教育城蔡公堂路113号)如以上所有考试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考试要求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考生自备绘画铅笔(2b、3b等)、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画架(画板、凳子)、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试卷用纸由考点提供。
(二)音乐学类
考生自备考试科目所需的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
考生必须身着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自选舞表演可使用相关道具。考生自备考试科目所需的音乐(光盘)。
(四)播音与主持类
考生允许淡妆考试(新娘妆、舞台妆等浓妆不允许参加面试);服装自选,以庄重、大方为准,避免奇装异服;男女生着正装鞋,旅游鞋、凉鞋等非正装鞋类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一律免冠,女生发型简洁、大方。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科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
(二)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六、在藏进行艺术类专业加试院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