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西藏2023年艺术类加试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以下简称艺术加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
那曲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6-3924570
阿里地区教育考试中心 0897-2821232
西格办招生办 0979-8482943
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029-33755799
十、其他
(一)请各地(市)尽快将通知转发各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我区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别编制在我区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五)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执行。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