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具体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表演类(服装表演)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可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各类别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
17.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的艺术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不同专业类别,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实行全省统一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七、投档录取办法
18.本科提前批志愿分以下两步投档:
第一步,对非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投档。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将所有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达到了相关要求的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发送给招生高校。其中,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将拟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再按拟录取名单投档;非平行组中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名单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确定排序顺序后,再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计划,在控制线以上按1:1的投档比例投档。
第二步,对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未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院校专业组志愿与只填报了平行组中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划定的相应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先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出档。
当按分排序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19.本科批的投档办法与本科提前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