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强基计划、单独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八)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第一次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如还需报考2023年高考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两次考试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特区)报考,并且两次报考提交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未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第一次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可同时进行补报名。
如果2023年高考报考地与2023年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不在同一考区,考生须先在高考报考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考生号,再到英语听力考试报考地就读中学填写《贵州省2023年第二次英语听力考试非高考报考地报考考生登记表》,并缴纳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由就读中学审核后报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九)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缴纳相应费用。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130元/生,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生,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每专业150元/生,普通高考英语口试费40元/生。上述费用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系统全额缴入省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收取后缴入属地财政专户。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费30元/生,由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代体检医院收取。
(十)2023年高考政策照顾加分按《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1〕8号)规定执行。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工作,成立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报名点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高考报名工作组,统筹协调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本地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关。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落实到人,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各地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各类考生报名资格、享受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对所有报考考生学籍号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各类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公示工作。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出现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